刑事案件中聘請律師的最佳時機是什么時候?
刑事案件中聘請律師的最佳時機是什么時候?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及時聘請律師可以讓犯罪嫌疑人清楚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更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律師的幫助可以讓犯罪嫌疑人樹立信心,幫助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度過人生的難關。
鄭云龍律師執業于內蒙古紅城律師事務所,是赤峰誠遠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首席合作律師。赤峰刑事(毒品)犯罪辯護律師;草原狼刑辯網絡公益學院(赤峰)毒品犯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聯盟成員;赤峰政府采購專家庫法律專家。
鄭律師專業領域:刑事案件(毒品犯罪、職務犯罪、網絡犯罪)、行政案件、招投標、政府采購。
鄭律師電話:18947641166(微信同號);
QQ:99326914;公眾號:CF1894764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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