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7被告受審 被控共詐騙56萬
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 據央視新聞微信公號消息,今天上午9時,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備受社會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7名被告受審。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伙,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和公民購房信息,分別在海南省?谑、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余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余次,并造成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學生徐玉玉死亡。
檢察院還指控,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陳文輝通過騰訊QQ、支付寶等工具從杜天禹處購買非法獲取的山東省高考學生信息10萬余條,并使用上述信息實施電信詐騙活動。
據悉,2016年8月27日,被告人陳文輝、鄭賢聰通過新聞媒體得知徐玉玉被騙死亡后,分別到福建省安溪縣公安局、永春縣公安局投案。同年10月29日,被告人陳寶生到安溪縣公安局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文輝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電信詐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文輝以非法方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回顧:
2016年8月19日晚,陳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為名,詐騙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學生徐玉玉9900元錢。徐玉玉發現自己被騙后,與父親一起去派出所報警,回家途中身體出現不適入醫院搶救,8月21日搶救無效死亡。
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系被詐騙后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蘇后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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