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毒品犯罪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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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案件辯護的具體方法

                                * 來源 :草原狼世界的博客 * 作者 : 曹春風律師* 發表時間 :2016-3-17 22:47:02

                                有人一定會問我,到底毒品死刑辯護與普通死刑案件的辯護技巧有什么不同?我的回答是沒有什么不同,只是在辦理具體案件時候的切入點也就是辨點有些不同以外,其余的是殊途同歸。因為我們的所有刑辯講座與日知社有合作,我們的講座有的是日知社青年刑辯人才計劃的選修課,有的是必修課,所以為了統一我們的培訓計劃,同時也為了幫助大家梳理一下辦案思路,我斗膽結合自己的一點小經驗和大家交流一下,不對的地方請先下批評指正。

                                (一) 庭前準備時,圍繞毒品死刑案件標準為自己承辦的案件做全身體檢進而找到案件的終點

                                其實,這一方法對所有的死刑案件都適用,請大家一定注意我以上所講的那兩個小節。我認為,這兩個小節分別從正、反兩個方面限定了毒品死刑案件的判處死刑的客觀標準。既然這樣我們就用上述毒品案件的判死與不判死的各種客觀標準,結合案件在偵查程序、審查起訴以及審判程序階段的法定程序標準對自己接手的案件進行全面體檢,從中發現辨點,然后再在辯護思路上做整體規劃,充分的對質證提綱、辯論提綱、詢問提綱的的內容進行提煉,為案件的最終結果找到自己預判的終點。這個時候的準備工作除了按上述標準對案件體檢以外還要結合法律研究、同時必須吃透案卷來深挖辨點。這個時候的法律研究可以參照我之前的死刑辯護講座來理解,包括涉及本案的法律規定、司法解釋、案例、學者的學說、最高法院或本區域內法院領導的工作報告、領導講話、甚至承辦法官、檢察官的學術論文、案例。(二)律師辦理毒品死刑案件法庭調查階段的辯護技巧

                                1、恰到好處的利用法庭質證的機會

                                擊碎或模糊控方的證據鏈條,使得指控證據被弱化,進而降低了控方指控案件的質量標準,從而達到了辯方構建的不夠判死的的案件標準。如果把一次庭審比作拳擊賽的話,那么辯方的質證功夫到家的話,就是對控方的一記致命的重拳,因此如何理解質證?如何做到有效質證呢?我認為,無論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質證的方法與技術都是通用的,因為盡管我們國家沒有統一的《證據法》,但是,大陸法系國家的證據法理念都是圍繞同一樣的庭審模式設定的。因此在實踐中,質證的方法和技術是一樣的,只是各訴訟法對證據的證明標準不同而已。作為刑辯律師修煉好自己的質證功夫,使他成為法庭勝算的葵花寶典或玉女心經很重要。那么,如何做到有效質證呢?我認為:

                                (1)有效質證的前提是:必須清楚在數量上案卷中指控證據有哪些并進行必要的分類,以便于清晰明了的總結出己方的質證意見。比如被告人有幾次供述?證人證言有多少人出具的?每個證人做了幾次證言?物證有哪些?書證有多少份?辨認筆錄有多少份?電子數據有哪些份?現場勘查有幾次?這些證據哪些存在程序瑕疵、程序違法?哪些證據存在矛盾?哪些證據不具備證據的三性等問題?都逐一甄別,進行分別歸類?梢愿鶕约旱霓k案習慣進行分類總結出:哪些證據是沒有問題的,哪些問題是有問題的,哪些證據雖然沒有問題但是需要提醒法庭重點關注的。至于質證的方法與技巧以及質證的參照標準,我建議大家對比證據兩規定和最高法的刑訴法司法解釋就可以了。

                                (2)有效質證應注意哪些?首先,我認為韓嘉毅律師在人大律師學院刑辯班上講座時總結的很精彩,也很實用。我這里分享給大家,他說“質證要既有深度也要有廣度”。我的理解是,所謂質證的深度,就是在縱向上挖掘每一份證據的證據資格(也就是證據能力)、證明力(證據的三性)、證據形式等,在橫向上要對每份證據的客觀情況進行延伸要把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證人證言與其他證據、供述與證人證言、其他證據相比較是否能夠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所謂的廣度就是刑辯律師要對每份證據都要求質證,不要圍繞公訴人確定的舉證方法來進行,要盡量在法庭上一證一質,即便不能在法庭上質證,也要庭下提交完整的質證提綱給法庭,這是刑辯律師辦理死刑包括毒品死刑案件必須要做的。我的經驗是我用卷里的證據構建兩個證據鏈條,并把它做成圖表提交法庭,實際上你是在為法庭總結爭議焦點,盡量讓法庭的審理圍繞著辯護律師的思路走。

                                其次,在質證時一定要利用好庭前閱卷所得到的對方證據的矛盾,一定要雞蛋里挑骨頭,一旦法庭給了你這樣的質證機會必須要在法庭上揭示證據間的矛盾,讓有利于被告的點彌散開來,也為己方在接下來的法庭辯論打好基礎。

                                三是要注意引導當事人協助刑辯律師進行質證。無論是司法機關還是辯護律師,都是事后介入案件的,而被告人是案件的親歷者,辯護律師要充分利用新刑訴法賦予辯護律師核實證據的權利,在開庭前會見被告,讓被告在證據的質證上為律師輔導,在法律上和程序上律師為被告進行輔導,這樣在法庭上律師用妥善的方法讓當事人協助律師進行質證。這個方法延伸一下,在共同犯罪案件里,即便庭前不能會見同案被告但是針對特定的案件,律師也可以駕馭好庭審讓同案被告協助你質證。

                                四是要有效激活公訴人對辯護人質證的回應,從回應中找到指控證據的更脆弱的地方嗎,為己方的法庭辯論打好基礎。

                                最后,要充分利用好交叉詢問的技巧,揭露控方證人、鑒定人出具的證人證言矛盾與不真實的地方或者矛盾的地方,進而擊碎控方的證據鏈。

                                2、毒品死刑有效辯護的舉證

                                我認為分兩種情況:

                                (1)第一種情況是有的案件有律師已經沒有取證的空間,但是律師發現案卷控方證據對被告人有利的的也要力圖轉化為己方證據進行舉證,有可能被法官制止,但是也要向法庭說明,公訴機關只舉了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而沒有舉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法庭要不讓辯護人舉證,那就請法庭讓公訴人繼續舉證,如果意見不被接受應當在辯護詞或提交法庭的質證提綱中詳盡說明。

                                (2)律師有取證空間的時候,在取證前一定做一個風險評估報告,該報告要提交所里備案,同時提交主管機關和律協備案,然后再取證。在取證時一定采取合法的取證方法和程序,必要時同時錄音,如果公證處愿意接受這樣的業務最好要有公證處的配合。有個方法大家不妨使用:主觀證據申請取證自己盡量不取證,客觀證據可以取證,能夠申請取證的為了保證證據效力的有效性盡量申請取證。

                                (三)毒品死刑案件法庭調查階段的發問

                                1、庭前圍繞案卷準備發問提綱

                                這樣的提綱既包括為法庭辯論打基礎的發問、包括揭示證據矛盾的發問、揭示取證程序違法的發問、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所起作用的發問、到案情況的發問、也包括案件情節的發問;既包括是對誘惑偵查的發問,也保括毒品數量、性質的發問。等等不一而足,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做。最好有自己對發問目的和問話所得答案及問話目的的注明,庭下整理與辯護詞一并提交。

                                2、設置策略

                                在發問前要設置策略,想辦法弱化一些問題,強化一些問題,必要時設置的發問策略要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3、圍繞對自己當事人有利的情節發問

                                在發問時一定記住要圍繞對自己當事人有利的情節進行發問,而所有的發問一定要圍繞舉證質證的目的留下懸念進行發問,不要盲目的發問甚至發問的問題對自己的當事人不利,這個是大忌,一定記住,否則風險就找來了。

                                4、圍繞提綱順序發問

                                發問時一定要簡潔圍繞你的發問提綱、有順序的發問不要出現發問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

                                 

                                5、對同案被告發問一定要適可而止

                                在發問同案被告時一定注意間接直接不要讓他有更多的解釋,達到目的立即停止發問,否則問法不當有可能得出的結論是對自己的被告人不利的。最好之前要有策略設定,避免出現錯誤。

                                 

                                (四)律師辦理毒品死刑辯護的法庭辯論

                                1、庭前圍繞案卷準備辯論提綱,這樣的辯論提綱既包括對證據評判的辯論準備、也包括對三個程序的評判辯論準備、還包括對法律適用、案件定性、量刑情節的辯論準備,我建議盡量帶有精煉的分析。庭后隨辯護詞一并提交。

                                2、法庭辯護詞一定要有明確的目標并為此而確定的辯護方向,要圍繞案件事實與被告人行為的因果關系、證據的有效性、證據之間的矛盾、偵查、起訴中的程序違法行為的有無,客觀結果與主觀心態的邏輯關系、行為社會危害性的大小、犯罪情節、手段是否惡劣、被告人的行為能夠達到毒品死刑案件的客觀標準、寬嚴相濟政策的適用、最高院同樣判例的裁判理由和依據對本案的適用等等寫出一份高質量的辯護詞。

                                這樣就完成了法院審判階段律師的有效辯護了。希望我在辦理死刑案件過程中的一些體會和感悟交流對大家有用。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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